原题:海南发放促进航空货运发展“大礼包”
境外全货机航线年度奖励最高可达8000万元
3月16日,海南日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,为进一步夯实海南航空货运业发展基础,促进海南航空货运业持续健康发展,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《海南省促进航空货运发展奖励办法》,明确每条境外全货机航线年度奖励最高可达8000万元。
据了解,奖励资金专项用于鼓励海口美兰国际机场、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和琼海博鳌机场的全货机航线、货邮集货业务发展以及货运枢纽功能建设,奖励对象为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、包机企业、货运代理企业、货站经营主体等。《奖励办法》针对全货机航线航班、全货机航线货运量、集货增量、中转货运量、航空公司枢纽化运营等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奖励标准。
在全货机航线航班方面,经中国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全货机航线,航班奖励结合航班量、执行率确定航班奖励额度。其中,每条境内全货机航线年度奖励上限为1200万元,每条境外全货机航线年度奖励上限为8000万元。
《奖励办法》自今年4月14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,奖励年度为2024年至2026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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