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相关方案,明确了强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、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等五个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主要任务,并在加强组织领导、保障经费投入、营造良好氛围和强化教育督导等方面提出了要求。
此次印发的《贵州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方案》提出,上好心理健康课,改善心理健康教育条件,健全监测预警机制,精准研判干预。中小学校每两周心理健康课不少于1课时、中职学校每学期不少于10学时,高校心理健康课程原则上设置2个学分。到2024年底,各学段心理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%。
同时,中小学要独立配备心理辅导室,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心理教师,并定期向学生开放,高校则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。到2024年底,全省大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有率和省级、市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建成率要达到100%。
方案要求,小学高年级、初高中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,高校每年开展新生入学心理健康测评。各学段学校要建立或完善学生心理健康问题预警网络,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值班、预约、转介、反馈等工作制度。在开学或考试前后等特殊时段,学校要组织开展团体心理辅导。
方案提出,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第一责任人”的主体意识,提高他们处理亲子关系和家庭冲突的能力。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中心、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,完善校家沟通交流机制,加强信息互通。
方案同时要求,建立健全卫生健康与教育部门定期沟通、信息互通共享等协同工作机制。加强相关热线的推广,拓宽学生救助咨询渠道。健全相关部门参与的心理危机事件处置预案,明确各部门职责。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碰头会,分析、研究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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